各位09级学员: 参加今年10月份论文答辩的学员,请到汉口路38号(汉口路小学对面)丽彩照相馆拍摄证件照(用于毕业证书、个人档案等)。 10月之前需拍摄好,照相馆会将照片的电子版、纸质版统一送往研究生院。可以自带U盘拷贝一份。 逾期将会影响您的毕业证书正常办理,谢谢配合!注:照相时穿着白色衣服,女生需把头发扎起。个人学号、姓名、身份证号一定要填写清楚。 MPAcc中心 201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