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南京大学MPAcc联合会(The MPAcc Association of NanJing University,以下简称“联合会”)是南京大学MPAcc校友自发成立的群众组织,是南京大学全体MPAcc学生整合资源,职业发展,信息共享, 共同成长的组织平台。
第二条 联合会的一切权力属于全体会员,会员通过会员代表大会行使权力。联合会在国家现有的宪法、法律、法规和校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在成立初创阶段,联合会依托南京大学MPAcc教育中心开展各项活动。
第三条 联合会的宗旨是服务沟通会员,加强相互合作,弘扬南大精神,铸造MPAcc品牌,汇聚财会精英,促进社会文明。
第四条 联合会的基本任务
(一)代表全体MPAcc会员的利益。联合会作为学校与MPAcc会员、校友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代表MPAcc会员向学校提出有利于南京大学MPAcc教 育事业建设和发展的建议,协助学校制定和贯彻执行具有南京大学特色的MPAcc发展战略。
(二)负责联合会与校内或兄弟院校各团体、组织的联络和交流。
(三)定期组织各类专业学术交流活动。
(四)加强与企业界的联系与合作,打造具有南京大学特色的MPAcc品牌形象。
(五)致力于南京大学MPAcc的宣传。
(六)组织丰富多彩的各类活动,促进和保持南京大学MPAcc校友之间的联系和交流。
(七)加强学习,培养高尚的职业道德、积极的团队精神和良好的人际关系,为提升南京大学MPAcc会员的综合素质和综合竞争力而努力。
(八)负责MPAcc校友的创业指导和职业生涯规划。
(九)为校友提供专业人才需求信息,为人才交流创造条件。
第五条 南京大学MPAcc的毕业生与在校生自动成为联合会会员。
第六条 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一)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享有对联合会工作的监督权。
(三)享有参加联合会组织的各类活动和分享校友资源的权利。
(四)具有维护联合会声誉、承担联合会委托的工作及缴纳会费的义务。
第七条 联合会设名誉主席若干名,主席一名,副主席三名,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两名,并设有顾问委员会、理事会。名誉主席由校内外知名财会专家或有威望的 MPAcc校友担任。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组成联合会主席团。
第八条 南京大学MPAcc联合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凡取得10名以上会员推荐的会员,即为会员代表,每名会员可同时推荐5名以内代表。会员代表大会 实行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相结合的制度,负责选举主席、审议表决联合会章程、不定期召开工作汇报会、总结年度工作成果、制定来年工作计划、组织会员活动等重 要事项。会员代表连续两次不能参加联合会会员代表大会,即自行失去会员代表资格。
第九条 主席团
(一)主席团为联合会日常决策机构。
(二)主席由联合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副主席和秘书长人选名单由当选主席提名,报MPAcc教育中心审核批准。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的任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
(三)主席团在主席的领导下,负责制定联合会的各项工作计划,指挥并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四)主席团拥有除联合会章程外的其他制度和规定的决定权和否决权。
(五)主席团和秘书处均为本会的常设机构。秘书处办公地点为南京大学安中楼605室。
第十条 职能部门
(一)联合会主席团下设学术交流部、职业发展部、文体部、信息部和宣传部。
(二)各职能部门的职责
1、学术交流部
负责联合会与企业界、政府部门、知名高校的联系和合作;
负责组织与MPAcc教学相关的各类学术交流活动;
协助MPAcc中心不定期举办学术报告及讲座;
负责跨班跨年级的学术交流。
2、职业发展部
负责联合会与相关企业的联系和合作;
协助MPAcc中心安排学员实习及推进实习基地建设;
协助MPAcc中心指导校友制定学习规划和职业发展规划;
负责提供专业人才需求信息,为人才交流创造条件;
负责兴趣小组的建设和管理。
3、文体部
负责组织各类文体娱乐活动和年初或年末的大型联欢活动;
协助MPAcc中心承办迎新酒会、毕业酒会;
负责联合会重大活动的组织落实工作。
4、信息部
协助MPAcc中心做好网站的建设及维护工作;
负责联合会网络信息的发布、短信平台的建设与管理;
协助MPAcc中心为校友搭建交流平台;
协助MPAcc中心做好MPAcc校友返校日工作;
负责MPAcc校友资源管理。
5、宣传部
协助MPAcc中心策划并做好南京大学MPAcc品牌及联合会的宣传工作;
负责联合会新闻发布;
负责收集和宣传校友中的成功事例及好人好事;
负责媒体联络及宣传管理;
协助MPAcc中心做好《校友通讯》的编辑与发布。
第十一条 顾问委员会
(一)顾问委员会由关心联合会发展的校内外知名财会专家组成。
(二)顾问委员会的职能为向联合会的发展提供指导和建议,协助联合会开展社会性的宣传活动等。
第十二条 理事单位
(一)由资助南京大学MPAcc联合会的单位或个人组成。
(二)优先享有南京大学MPAcc联合会有关研发项目成果和管理咨询的权力。
(三)优先享有参加南京大学MPAcc联合会组织的有关学术活动的权力。
(四)优先享有对南京大学MPAcc联合会组织的活动的冠名权。
第十三条 会员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一)代表大会由主席召集,秘书处组织。
(二)定期代表大会每两年召开一次。
(三)经主席团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提议或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召开临时代表大会。
(四)章程的修改及通过、主席的选举等重大事项,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讨论且超与会代表人数三分之二(含)以上代表通过方可执行。
(五)顾问委员会顾问和理事单位成员代表可应邀参会。
第十四条 主席团议事规则
(一)主席团议事内容须经三分之二(含)以上成员通过方可执行。
(二)主席团会议未通过的重大议案,可转交主席团扩大会议审议并投票决定。主席团扩大会议由主席团成员、秘书处成员、各职能部门部长以及相关责任人组成并参加,实行人均一票制。
(三)经主席提议或主席团三分之一以上成员提议,可召开主席团会议。
(四)主席团会议由主席召集,秘书处组织,一般实行季度例会制度。
第十五条 联合会活动经费来源采用联合会自筹为主、MPAcc中心适当补充为辅相结合的方式。自筹经费由会员个人会费、校友或社会各界赞助(可冠名)、会员从事研发及管理咨询收入等构成。
第十六条 经费使用由秘书处指定专人负责,由主席审批并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联合会秘书处起草,经主席团审核、MPAcc联合会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含)以上与会代表通过,自被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联合会主席团。型的CFO。